布点原则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方法和布设数量是根据其目的和要求,并结合现场勘查结果确定该区域内土壤监测点位。同时必须遵循如下5个原则。
(1)性原
布设的点位要覆盖不同类型调查监测单元区域。
(2)代表性原则
针对不同调查监测单元区域土壤的污染状况和污染空间分布特征采用不同布点方法,布设的点位要能够代表调查监测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3)客观性原则
具体采样点选取应遵循“随机”和“等量”原则,避免一切主观因索,使组成总体的个体有同样的机会被选入样品,同级别样品应当有相似的等量个体组成,保证相同的代表性。
(4)可行性原则
布点应兼顾采样现场的实际情况,天津空气污染检测公司,考虑交通、安全等方面情况:保证样品代表性更大化、更大限度节约人力和实验室资源。
(5)连续性原则
布点在满足本次调查监测要求的基础上,应兼顾以往土壤调查监测布设的点位情况,并考虑长期连续调查监测的要求
报告内容的区别
环境检测报告的内容:
(1)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3)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天津空气污染检测机构,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4)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性标识,天津空气污染检测中心,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5)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6)所用方法的识别;
(7)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8)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10)报告的发布日期;
(11)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12)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13)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14)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15)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16)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 清晰标识
环境监测报告内容:
报告标题及其他标志:
监测性质(委托、监督等);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编制时间,采样(监测)现场的地点(必要时)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告统一编号(性标志),总页数和页码:监测目的、监测依据(依据的文件名和编号);
样品的标志:样品名称、类别和监测项目等必要的描述,若为委托样,应特别予以注明样品接收和测试日期;
需要时,列出采样与分析人员,天津空气污染检测,监测所使用的主要仪器名称、型号及品牌;
监测结果;按监测方法的要求报出结果,包括监测值和计量单位等信息;
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签字人的签名和签发日期;
监测委托情况(委托方、委托内容和项目等);
需要时,应注明监测结果仅对样品或批次有效的声明。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