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脊柱矫形器试穿要求是:
(1)矫形器应符合生理、病理及设计要求,将脊柱固定于正常生理位上,能限制病椎体的前屈、侧屈或旋转运动;
(2)固定范围适当,病变部位和骨突处不受压;
(3)胸围条不压迫肩胛,不妨碍正常呼吸和上肢运动,女性不压迫;
(4)腰围条应适当收紧,防止矫形器上下串动;
(5)髋围条不妨碍坐姿屈髋和步行运动;
(6)支条曲线与体形服贴,无过松过紧或疼痛不适;
(7)教会使用及维护。
上肢是一个复杂而又精致的工具,通过绝妙的协调运动,上肢带有关节的各个部分进行了极其多方面的运动。***残缺上肢三个基本运动(抓握、放松、传递)是非常困难的。机械地重现正常上肢中的高度精细的关节,杠杆和运动系统的问题比下肢要多很多。一具理想的矫形器控制或产生的运动只是那些异常的丧失的运动,并且残留功能的部位上,运动不受约束。显然,对于矫形器所包绕的每个部分和平面应该予以认真的考虑。必须对矫形器的机械效率和装配情况给予同等的重视。只有当矫形器具有明确有治的目的,或者矫形器提供了在其他方式中不能完成的某种功能时,才会接受上肢矫形器。临床上的优点必须超过缺点,是否接受矫形器,也取决于方子上的功能是否适当,如果在使用中感到不方便,那么就会很快感到矫形器没有效果而不再使用。
加强训练
通过有针对性的适应性训练,掌握矫形器穿戴技巧,防止二次损伤。建议每日穿戴矫形器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进行二次每次30-40分钟的残存肌力、健侧肢体及腰背肌的训练。有针对性地对患侧进行转移及负重训练,注意在训练时,保持躯干在正中位的稳定性。
定期复查
穿戴矫形器后要定期复查,穿戴不适要及时返回调整。
克服障碍
穿戴矫形器后,患者要克服穿戴矫形器的依赖性、自身适应性、步态习惯性的异常和矫形器的重量等障碍。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