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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鹰和卓律所2021/11/29 15:12:54






【律师提醒】

由于购房人办理***之前,必须由开发商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基础性材料以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记,即取得实践中所谓的开发商大产权证。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凭网签的购房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由购房人取得相应的***。没有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这一前提,购房人是无法自行办理***的,所以***规定,开发商对于购房人办理产权证负有协助义务。对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超过一定期限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根据迟延期限的不同分为两种形式,即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购房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选择适用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对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体现了原理中的诚实***原则,有利于保护承的合法权益。但是,为了平衡善意买受人与承的利益,防止出卖人与承恶意、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其二,租赁房屋已交付于承;其三,出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让与第三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房屋必须以交付承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才能据此对抗租赁房屋新的所有人,依法行使其合同权利。

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承还应知道“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两种例外情况:

其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权,因权人实现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其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院依法查封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承提出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是得不到支持的。  

对于面积误差问题的处理方法,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购房合同中自行作出约定,而且一旦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高人院解释规定的3%面积误差比的处理方法。 当然,为了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人好在购房合同中对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出现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情况下的各种差异处理方式均做出相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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