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盘点武汉有名的律师来电咨询「鹰和卓律所」
作者:鹰和卓律所2021/11/21 22:14:29






房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fa典》1127条规定:第yi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zi女、非婚生zi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经济适用房的新老划断:相关政策、***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当事人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予支持。政策、***有新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律师支招】

1、承在租赁前要查询租赁房屋是否存在权能限制状况。房屋作为不动产实行登记公示制度,承在与出签约前,可以要求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并据此前往房屋权属登记***进行查询,确认房屋是否存在被查封或的情形。如果不存在该等情形,则承即享有今后在租赁期内出现租赁房屋产权变动时,主张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

2、承签约后要及时要求出交付房屋。房屋交付承使用,是租赁房屋产生物权性质之***后果的公示形式,有利于承据此对抗租赁房屋新的所有人,依法行使其合同权利。

3、及时办理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虽然登记备案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但是有助于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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