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商标变更***来电垂询「在线咨询」
作者:维宏财税2022/6/10 18:36:59






商标注册的N种理由

一、注册商标可让消费人群更好、更容易的找到你的产品

商标是区别你和你的同行的标签,需要通过标识让消费者记住你的公司并且和其他公司区分开,这将帮助建立品牌标识以及建立和消费者的联系。

二 、商标是有效的营销和交流工具

让产品脱颖而出并吸引消费者,商标是一个有力的工具,商标可以表达你想表达的关于公司的思想、公司的态度、公司的品质和公司的心声,产品与目标用户产生共鸣,产生只会和情感的沟通,都可以包含在这一个标志里,这为企业创造了有效的营销道路。

三 、商标是一个品牌形象和声誉的基础

一个好的商标应该让消费者自己做出决定,根据自己听说读写的经历做出购买的决定,建立信任让公司拥有忠实的客户,同时也可以增强公司的信誉,因为消费者可以对商标中蕴含的质量、功能对商标产生情感的依靠,通过商标可以举例企业不断维持改进质量,反向增强企业的声誉,进入良性循环。

四 、商标可以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

商标对于消费者来说标志着产品的来源,表示产品的质量,这可以帮助消费者决定是否应该继续购买这个商品,当消费者发现缺陷的时候,也会和这个记忆和商标相结合,归罪在沟营商制造商身上。




商标申请分割的实际操作

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不申请分割的,无需提交。

4、商标局对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字母商标】

  (1)商标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外文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2)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相对较好的高等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图形商标的查询规则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组合商标的查询规则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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