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成房屋的发展史
在国内,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也逐步运用集成房屋。在90年代末,一些企业看到集成房屋在未来的应用会逐渐扩大并可能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开始从简单的活动板房制造向生产可居住的整体住宅转变。在国外,以日本的整体式和折叠式房屋,美国的箱型活动房屋为代表,其在近50年的发展,可谓是已达到较高水平。
集成房屋企业概况
目前国内从事集成房屋产品业务的企业很多,根据其产品类型可把从事集成房屋行业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注于活动房屋业务的企业,另一类是专注于集成住宅业务的企业。
1、活动板房安装完整后,用户不得擅自更改结构,不得拆卸任何螺栓构件,不得增加或减少隔墙,如需要更改应与厂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改变。
2、活动板房系钢结构件整栋连接,用户布置用电照明设备,电线不能直接绑扎在钢结构上,应设线管或线槽隔离安装,以免发生触电。
3、轻钢结构件应在1-2年***油漆一次,以延长本产品寿命和保持美观。
要解决我国集成房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集成房屋发展方向,有以下几点必须要重视:
1.制定规范,统一标准
我国集成房屋方面的规范还未颁布,给设计人员工作开展造成很大困难。盲目采用AISC、EC等外准,又无法与国内规范衔接。所以,我们必须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基于极限状态理论的设计方法。集成房屋采用的各种材料标准,如墙体板材、门窗、屋面材料等在我国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造成各个标准各成其事,无法衔接。***应根据集成房屋的特点,制定统一的协调标准,规范相关企业,生产出相互配套的构配件产品,便于设计人员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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