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合适的位置
园灯一般设在园林绿地的出入口、广场、交通要道,园路两侧及交叉口、台阶、建筑物周围、水景喷泉、雕塑、草坪边缘等处。
2、照度与环境相协调
根据园林环境地段的不同,园灯照度的选择要恰当。如出入口、广场等集散处,要求有充分足够的照明强度;而在安静的步行小路则只要求一般照明即可。柔和、轻松的灯光会使园林环境更加宁静舒适,亲切宜人。整个园灯在灯光照明上要统一布局,使构成园林中的灯光照度既均匀又有起伏,具有明暗节奏的艺术效果。同时,也要防止出现不适当的阴暗角落。
3、选择合适的灯柱高度
保证有均匀的照度,除了灯具布置的位置要均匀,距离要合理外,灯柱的高度要恰当。园灯设置的高度与用途有关,一般园灯高度3米左右;大量活动的空间,园灯高度一般在4至6米左右;而用于配景的灯其高度应随情况而定。另外,灯柱的高度与灯柱间的水平距离比值要恰当,才能形成均匀的照度。市政园林工程中灯柱高度与灯柱间水平距离的比值一般在1/12至1/10之间。
水景区一般属于园区的核心景观区,无论是动态水景还是静态水景,都是景观照明的重要对象。大面积的静态水可在沿岸处环形布置光线柔和的庭院灯,柔和的灯光突出静态美,烘托出幽雅、静谧的景观氛围,也可以利用灯光的反射作用将岸边的景物倒影映射到水面上。
景观艺术灯本身具有较高的艺术赏识性,并且能与历史文化周围环境和谐一致,是现代现象规划中不行缺少的一部分。跟着科技的翻开运用不同材料、不同的制造工艺出现了造型特别颇具发明性的各样现象灯,为现象规划又拓荒了一条新的旅程。现象灯的类型大致可分为装在水下的灯,埋在地下的地插灯,地脚灯,挂在树上的装饰灯,院子装饰灯等风格类型,近又初步盛行太阳能供电的户外灯饰,用于不同场合或不同环境的装饰和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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