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和溢流管、泄水管,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时,应安装套管。
检验方法:测量水箱的容积、安装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水箱的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水位指示、单向阀、水箱补水及增压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管道与水箱之间的连接是否有保护措施。
报警阀外观技术要求:
a)铭牌、规格、型号及水流方向标志符合要求。
b)报警阀及其组件应完整无损,密封性好。
报警阀安装技术要求:
a)应安装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处的地面应有相应的排水措施。
b)报警阀距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距墙不小于0.5m,正面距墙宜为1.2m。
c)报警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且应便于观测。
d)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检验方法:用卷尺测量报警阀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报警阀附近有无相应的排水措施,查看压力表、排水管和试验阀的安装位置是否便于观测和试验。
延迟器安装技术要求:安装于报警阀与压力开关之间,或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管路的加固技术要求:管道固定采用管道吊架和防晃支架,并宜满足以下要求:
a)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b)相邻两喷头间的管段上至少应设一个吊架,当喷头间距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间距不宜大于3.6m。
c)在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应至少设置一个防晃支架,管道过长或改变方向时必须增设防晃支架。
d)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e)吊架、防晃支架宜直接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
检验方法:测量喷水干管或喷水管直径,查看50mm或50mm以上管道是否设置防晃支架、喷头间是否设置吊架,查看吊架、防晃支架固定方式及强度。
灭火试验:根据用户和消防监督机构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技术要求:
a)要在10s(特殊情况不宜大于15s)内可靠扑灭模拟的初期火灾。
b)末端喷嘴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1MPa。
c)检查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关闭空调、风机,切断火场电源等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检验器具:a)示波器;b)动态应变仪;c)电阻箱;d)活塞式测力计;e)压力传感器;f)交流稳压电源;g)压力表;h)点式测温仪;i)连续记录浓度分析仪;j)录音机;k)列线话筒;l)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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