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部分是电视监控系统的前沿部分,是整个系统的“眼睛”。它布置在被监视场所的某一位置上,使其视场角能覆盖整个被监视的各个部位。有时,被监视场所面积较大,为了节省摄像机所用的数量、简化传输系统及控制与显示系统,在摄像机上加装电动的(可遥控的)可变焦距(变倍)镜头,使摄像机所能观察的距离更远、更清楚;有时还把摄像机安装在电动云台上,通过控制台的控制,可以使云台带动摄像机进行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转动,从而使摄像机能覆盖的角度、面积更大。总之,摄像机就像整个系统的眼睛一样,把它监视的内容变为图像信号,传送给控制中心的监视器上。由于摄像部分是系统的前端,并且被监视场所的情况是由它变成图像信号传送到控制中心的监视器上,所以从整个系统来讲,摄像部分是系统的原始信号源。根据摄像机的编号对全屏画面按顺序切换显示,敏路画面的显示时间可由用户自己进行优化编程调整。因此,摄像部分的好坏以及它产生的图像信号的质量将影响着整个系统的质量。
为了节省开支,对于非特殊要求的电视监控系统,监视器可采用有视频输入端子的普通电视机,而不必采用造价较高的监视器。监视器(或电视机)的屏幕尺寸宜采用14英寸至18英寸之间的,如果采用了“画面分割器”,可选用较大屏幕的监视器。
放置监视器的位置应适合操作者观看的距离、角度和高度。一般是在总控制台的后方,设置的监视架子,把监视器摆放在架子上。
监视器的选择,应满足系统总的功能和总的技术指标的要求,特别是应满足长时间连续工作的要求。
有的用户反映它们按红外灯要求的照度选配了摄像机,在红外灯标称的照射距离内却不能获得清晰图像,而不知有的摄像机生产厂家给出的照度有水分,或有意无意地使用了含糊的低照度概念,以所谓的靶面照度代替景物照度;此外,有的用户对摄像机照度之外影响获得清晰图像的因素,如摄像机和镜头的标称尺寸、镜头光圈F、焦距f、对摄像机功能要求等不十分了解。我们认为现在向电视监控器材经销商、工程商和用户介绍一些红外灯的原理、选择和应用方法是有益的。经过校正与补偿的图像信号,再经过分配和放大,进入视频切换部分,然后送到监视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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