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厨房设计各功能间的规范
1)粗加工间应设专间,配3只以上水池和操作台,用于肉禽蔬菜粗加工,并设存放货架。
(2)配食间应设1只以上水池和台,半成品存储冰箱,以及有明显标记的盛菜盆。
(3)烹调间内墙应采用白色瓷砖铺到顶,地面设明沟排水,沟内三面贴白色瓷砖等光滑防水材料,阴角成弧形,地面必须用不透水、耐腐蚀材料辅砌,应向明沟方向有1–3%的倾斜。在排水口设防鼠金属网,吸排气口设防蝇设施。炉灶蒸灶应使用气、油、电炉或隔墙式煤灶,灶面使用不渗水光滑材料建造,炉灶上方装有大于灶面的通风排油和排气罩,排气罩口速度不小于0.5M∕S并配接油器。烹调台照度大于150Lx。烹调间提倡使用不锈钢设备,必须有大小适当的操作台和有盖的调味品容器。
1、水池与灶台不在同一操作台面上或距离太远。如在U型厨房中,将水池与灶台分别设置在U型的两个长边上,或在岛型厨房中,一方沿墙而放,另一方则放在岛型工作台上。热锅、清洗后的蔬菜、刚煮熟的面条必须经常在水池与灶台之间挪动,锅里的水因此会滴落在二者之间的地板上。
一般的厨房工作流程会在洗涤后进行加工,然后烹饪,将水池与灶台设计在同程线上,并且二者之间的功能区域用一块直通的台面连接起来作为操作台。
厨房设计原则
原则一:空间决定形式原则 依据空间大小决定厨房形式厨房依据空间的大小,可分为I字型、L字型、凹字型与中岛型。
I字型厨房直线式的结构简单明了,通常需要面积7平方米,长度为2米的空间。只要依照使用者的习惯将烹调设备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摆放即可。如果空间条件许可,也可将与厨房相邻的空间部分墙面打掉,改为吧台形式的矮柜,如此便可形成半开放式的空间,增加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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