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永利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坐落于中国北方环渤海经济中心-天津,是一家专门从事实验室仪器、实验室家具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自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各领域的研发和探索,依靠的生产线和国内外的***技术不断推陈出新。
实验室供气系统设计标准:
1、《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316-2000(2008版)];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235-1997);
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236-1998);
4、《站设计规范》(GB531-1991);
5、《氢氧站设计规范》(GB5177-2005);
6、《氧气站设计规范》(GB530-1991);
7、《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29-2003);
8、《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
气瓶
放置
1. 氧气瓶、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物品。
2. 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 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 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 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瓶距离大于5m。
6. 氧气瓶、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气瓶体不能再高温下环境使用
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0度,沸点58度,温度越高挥发越快,析出,使瓶内压力急剧增加。
瓶、氧气瓶中一定要留有余压
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尤其是,的的极限很低,稍为混有一点空气,达到一定温度就会。
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物品混合存放。
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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