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期生:妻死自称“杖妻生”,谢席时常用,父母在堂,应写“侍服生”。
故显考、妣、辟:来自“幼学琼林”一书。元朝以前显字不用,而用“皇”字,大清二年铁穆耳下令,民间不准用“皇”字才改皇为“显”字。
显辟:夫死妻承丧用显辟。古代君主用辟字,因为他们是高统治者。到民间丈夫是家庭高统治者,故用之。
寿终正寝:男性六十岁以上病故。
寿终内寝:女性六十岁以上病故。
疾终:平晚辈用词。
亡者丧也,病死者为殃,少亡者为少君。终于、痛于、恸于均有别。
殀者短命也,孟子云:殀寿不贰。即二十岁死不为殀,故十九岁以前为殀也。
中国人的烧纸,大概因了烟雾和皆有“缭绕”之感、形似神合、可融汇交合的缘故罢。但东方人对***的态度,显然不及欧洲那样深沉、浪漫而有力。
愈是意绪强烈的民族,愈热爱和重视***,甚至视若家园的一部分。
我凝视过一些欧洲乡村***的照片,美极了。花草葱茏,光照和煦,与周围屋舍看上去那么匹配,一点不刺眼、不突兀,一点没有的痕迹……难怪有人说,在欧洲,甚至在都市,墓园亦是恋人约会的浪漫去处。
中国有很多古老传统,少亡不葬,妇死夫前不葬,横死的不葬等等......
血浓于水,亲情离世,寄托哀思,在民间习俗中,有太多的不同。“入土为安”是我国古老的风俗,在过去只有帝王之家才会重视。随着时代的变迁,快节奏的生活,人们追求了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将离世的亲人的骨灰长期寄存在了殡仪馆。这种寄存的方式一定要因人而异,当你的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时,当家庭意外出现变故时,请仔细想想是不是有哪位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离世了。
、我国公墓行政立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关于公墓经营的行政许可
我国目前的公墓经营的准入条件是十分严格的。对于大部分非民政事业的单位来说,***取得公墓经营的许可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认为,公墓是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部门,赋予公墓一定的政策目标,要求其达到某种公益准则,而市场经济的运行也需要这种公益性责任的国有企事业的专营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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