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怎么才算办理中呢?想必大家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郑州文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吧。
省局政务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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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直接登录***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125.35.6.84:81/xk)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同时将纸质材料递交省局政务服务中心。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的产品共分为一般液态类、膏霜乳液类、粉类、气雾剂、蜡基类和其它类,这6个申证单元,其作用于换(发)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特性,将前4个申证单元,分为若干申证小类。
一般液态类: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分为4小类。
(1) 护发清洁类;
(2) 护肤水类;
(3) 染烫发类;
(4) 啫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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