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干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干燥速度是干燥的基本原则。干燥的质量要求是:已干木材的终含水率及干燥均匀度能满足加工工艺的要求;物料的干燥有多种方式,通常所述的“干燥”是指通过热介质传递过程中的蒸发现象去除湿物料中湿分的“热力干燥”过程。保持木材的完整性,不发生为工艺规范所不容许的缺陷,不改变木制品应有的性质。干燥速度即单位时间内木材含水率降低的程度。干燥速度越快(或干燥周期越短),所需用的干燥设备与***越少,干燥成本越低。各种木制品对已干木材终含水率的要求因用途不同而异,如乐器、精密仪器盒为7%;家具、镶木地板为8%;细木工板为8~9%;运动用具为10~12%;窗、门为12%;汽车、铁路客车为10~15%;铁路货车、建筑材料为18%;包装箱为15~18%。实践上还需按产品使用地区的气候条件作适当变动。
在木材干燥过程中,须按不同干燥阶段相应改变干燥室内的相对湿度,据此制订的相对湿度变化程序即干燥基准。不同树种、不同厚度的木材有不同干燥基准,一般分为时间干燥基准和含水率干燥基准两类。前者按时间阶段操作,后者按含水率变化阶段操作,属于按含水率变化阶段操作的还有波动式和半波动式干燥基准。干燥设备选型前需要确定的条件由于干燥过程中湿物料的种类很多,干燥特性又差别很大,所以需要不同类型的干燥方法和设备。干燥基准的选用是否适当,对木材干燥的产量和质量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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