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监理视点谈谈对于工期的看法,和产生争议时的处理办法。首要,工期应当在施工协议中有约好,这个时刻,扫除不可抗力,相似大的自然地质灾害,胡歌要素等,可是留意了,上海常年都有的飓风,不属于自然灾害,因为这是能够预见的,至于作业日才能够施工之类的事情,完全是***施工***者有必要思考得到的。别的,约好工期职责,晚交一天罚多少款,这个数字,曾经是50-100元,***觉得如今能够按照房子的大小,200-300元是对比合理的。
接下来是执行,业主需求留意的是,提示施工方,如发作甲方因素导致的延误,以防应当一星期内书面提交甲方,或监理进行认可。比方业主应当送到的砖没有到,那么队长应当简略写一个单子,某年某月某日,业主自购的砖没有送到,工期顺延(有些合同中还会约好甲方***补偿),三方认可存案,这样就没有争议了。
再说几点:
1、***几乎在每个工地都请求施工负责人提交延期阐明,可是从没有收到过;
2、至少三分之一的案例,都多少有些工期的争论,没有甲方认可过的延误,职责都在乙方;
3、延误一天罚50,人家底子不在乎;
4、请业主仔细阅读施工合同中,“甲方的职责与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