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基本特点
CCC认证申请分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
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
每种型号单元的商品应单独申请。
同一种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阶段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同时,认证机构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认证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注:企业一般应提供以下资料: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其他需要的文件;CB证书及报告(如有)]。
阶段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CCC认证,同时,CCC认证流程是什么,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阶段3: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按照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取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CCC认证要工厂检查吗,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CCC认证工厂检查内容,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首批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CQC被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7大类111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CNCA-C01-01:电线电缆 CNCA-C02-01: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 CNCA-C03-0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CNCA-C03-02:低压元器件 CNCA-C04-01:小功率电动机 CNCA-C05-01:电动工具 CNCA-C06-01:电焊机 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CNCA-C08-01:音视频设备 CNCA-C09-01:信息技术设备 CNCA-C10-01:照明电器 CNCA-C11-01:汽车 CNCA-C11-02:摩托车 CNCA-C11-03:摩托车发动机 CNCA-C11-04:汽车安全带 CNCA-C11-05:机动车喇叭 CNCA-C11-06:机动车制动软管 CNCA-C11-07: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CNCA-C11-08: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CNCA-C11-09:汽车内饰件 CNCA-C11-10: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 CNCA-C11-11:汽车燃油箱 CNCA-C11-12: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CNCA-C12-01:机动车辆轮胎 CNCA-C13-01:安全玻璃 CNCA-C16-01:电信终端设备 CNCA-C19-01:防盗报警产品中的下列产品 --探测器(主动红外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室内用微波探测器、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探测器) CNCA-C21-01:装饰装修产品中的下列产品 --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 CNCA-C22-01:童车产品 CNCA-C22-02:玩具产品 CNCA-C22-03: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机)、黑白机及其他单色的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 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调制解调器、传真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 )、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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