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
进行光学性能测试的暗室、装置及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暗室应无漏光,其环境条件应不影响光束的透射性能和仪器***度;
2、配光测试应采用交流稳压电源,电气仪表准确度不低于0.2级,照度计和亮度计应为***检定
3、规程中规定的一级照度计(其示值误差不超过&plu***n;4%)和一级亮度计(其示值误差不超过&plu***n;5%);
4、测量仪器的受光面直径对试样的基准中心的张角介于10′~1°之间;
5、转角装置应保证测量时的实际测量位置与规***置的偏差不超过&plu***n;15′。
二、发光强度测量
1、发光强度测量距离为10m;
2、测量时为***发光单元,不安装遮沿和交通信号灯壳体;
3、试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待试样发光趋于稳定后,测量光学性能中规定各方向上的发光强度。
三、亮度测量
交通信号灯亮度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测量时为***发光单元,不安装遮沿和壳体;
2、测量距离应不小于4m;
3、测量时亮度计在信号灯发光面上的取样圆形黑斑直径为20mm;
4、试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待试样发光趋于稳定后,均匀选取4个测量点,测量交通信号灯亮度中规定的各方向上的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