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执行对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作者:赛诺杰科技2016/11/7 8:58:25


    (1)警告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①对道路交通***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名称,并由***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巧日内,到指定的银苛予激纳罚款。
    ④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⑤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a.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b.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2)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处罚的执行
    ①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②道路交通***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
    ③******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的,应当出戴7政处罚决定书。
    ④暂扣机动车***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1日。
    ⑤吊销机动车***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的期限,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办理。
    (3)***处罚的执行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规定予以***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局、***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裁决。

    注:本文引自赛诺杰科技***(www.sinowatch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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