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蚌埠市怀远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关***中队***在卞和路与禹王路交叉口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行为进行整治。
9时许,一位女士由北往南横过禹王路,被***告知她闯红灯时,她还一脸茫然。被***拦下后的张女士说,“我急着上班,没有留意
人行横道信号灯,我愿意受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怀远交管大队对她作出50元的处罚,她成为怀远县因闯红灯被处罚的***人。***行为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行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