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人: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现就***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重新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精神,新式样***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二、***人在2011年12月底前,依照***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中规定的***专用章式样及要求,按照***部门规定办理***准刻手续到***部门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新式样***专用章。
三、从即日起,主管国税***对持新式样***专用章办理领购***的***人,要在***领购簿留存***专用章印模。对***人未刻制新式样***专用章的,自2012年1月1日起不得领购***。
四、我局2011年1月26日下发“自2011年2月日起,开具***一律在***联加盖带有税务登记号的***专用章”的通知第四条中,有关***专用章式样问题,按照***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执行。
七、新式样***专用章式样:
***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税务局
2011年2月16日
广州正规***厂家:13126447075,曾生
***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7号
***税务总局关于***专用章
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专用章式样
***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专用章***刊***人识别号;外刊***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专用章的***人,应在每枚***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专用章启用时间
***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专用章的***,可继续使用。
附件:《***专用章》样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税务总局*** 2011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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