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环保备案批文办理程序,备案批文哪家找
盐田区环保局环保批文办理程序盐田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办事规程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2.许可内容对在建设过程及项目建成后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性物质、******物质、恶臭等影响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审批。3.***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1989年12月26日第七界***人民*********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界***人民*********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令第253号发布)第九条、第十条;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第三条。4.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5.许可条件1、符合***环保***、***规定,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设置防治污染设施;2、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同时考虑拟建地区整体环境质量的保护和改善;3、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4、环境影响评价表明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6.需要申报的材料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请表》(原件2份,首页由主要***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3、使用场地《***》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4、计划部门立项批文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范围图)(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5、Ⅱ类项目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2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7.许可受理***盐田区环境保护局8.许可决定***盐田区环境保护局9.许可程序及时限(附示意图)1、Ⅲ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2、Ⅱ类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项目):非环境敏感区项目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立项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后30个工作日正式批复;环境敏感区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后30个工作日正式批复。10.***效率取得批复后方可投入建设11咨询电话83265011-7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所需材料清单一、新建项目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生产类或饮食***类)原件二份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厂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租赁厂房《房屋租赁合同书》(须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或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租用土地《土地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证明和用地红线图》核对原件,各交复印件一份4《项目可行性报告》***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或环保***项目须提交复印件一份5其它:在宝安石岩的项目须提交《宝安区石岩地区污水接纳证明》原件一份二、扩建(增加营业范围或增加生产场地)、改建、迁建(改变地址)、延期项目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生产类或饮食***类)原件二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厂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租赁厂房《房屋租赁合同书》(须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或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租用土地《土地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证明和用地红线图》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4《项目可行性报告》***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或环保***项目须提交复印件一份5其它:在宝安石岩的项目须提交《宝安区石岩地区污水接纳证明》原件一份6原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①扩建、改建须提供复印件一份②迁建、延期须交回原件7原项目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验收材料扩建、改建、迁建、延期交复印件一份三、更名同新建项目另须提交1、《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一份;2、原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原件及原项目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验收材料复印件一份。四、土地开发类项目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土地开发类)原件二份2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批文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用地红线图或用地方案图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4地面建筑平面布置或用地规划图及用地红线周围1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与相邻单位平面位置图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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