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排污许可证-荆门排污许可证-科谱瑞环境资源公司(查看)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1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二)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1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1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许可证***,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环保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在申请补领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排污许可证,环境排污许可证,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排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执1法计划,结合排污单位环境***记录,荆门排污许可证,确定执1法监管***和检查频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检查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通过执1法监测、核查台账记录和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其他监控手段,核实排污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判定是否符合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检查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记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依法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管执1法信息、无排污许可证和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的排污单位名单。环境排污许可证-荆门排污许可证-科谱瑞环境资源公司(查看)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环境排污许可证-荆门排污许可证-科谱瑞环境资源公司(查看)是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刘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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