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武汉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查看)
排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执1法计划,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结合排污单位环境***记录,确定执1法监管***和检查频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检查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通过执1法监测、核查台账记录和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其他监控手段,核实排污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判定是否符合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检查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记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依法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管执1法信息、无排污许可证和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的排污单位名单。依照本办法首1次发放排污许可证时,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投产、运营的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承诺改正并提出改正方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向其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记载其存在的问题,武汉排污许可证,规定其承诺改正内容和承诺改正期限:(一)在本办法实施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1项条件;(二)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条件。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1项条件的排污单位,由核发环保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条件的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证,由核发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核发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内容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内容,应当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内容一致;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核发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期限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的起止时间一致。本条第1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为三至六个月、***长不超过一年。在改正期间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期间,排污单位应当按证排污,执行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制度,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部]提供***、***的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1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第三十条禁止涂改、伪1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武汉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查看)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武汉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查看)是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刘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