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核发-科谱瑞(在线咨询)-武汉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在本规定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原核发***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对于其他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务1院办公1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1发〔2016〕81号)和本规定,排污许可证核发,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部]提供***、***的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1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第三十条禁止涂改、伪1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武汉排污许可证,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1院办公1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1法的通知》(国办1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六)******规定的其他材料。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排污许可证核发-科谱瑞(在线咨询)-武汉排污许可证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排污许可证核发-科谱瑞(在线咨询)-武汉排污许可证是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刘总。)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黄工 先生
手机: 18827662733
业务 QQ: 408916108
公司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创业街特1号1层047室
电话: 027-59762639
传真: 027-5976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