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
下列许可事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三)******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可只包括(一)以及(二)中的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核发***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为此享受***或地方优惠政策的,应当将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在副本中载明。地方人1民***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环保税核算,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第四十七条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三)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四)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排污单位存在以下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环保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1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二)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1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1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其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淀粉工业排污许可证是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刘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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