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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圣运胜诉通告:复议胜河北省保定市城乡规划局【申请人】:马先生等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河北省保定市城乡规划局【基本案情】:2016年初,马先生等人拥有的合法承包地因***建设项目被强制征收。经咨询,马先生等人了解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土地***及相关各项***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是委托了圣运律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希望能通过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圣运律师接受马先生等人的委托后,为了核实土地征收的合法性,依法向保定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公开涉案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等***信息。然而,市规划局答复只公开相关文件的证号,并无具体内容。马先生等对市规划局不完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政行为不服,***律师咨询,遂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复议认定,马先生等人已充分证明曾向被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人依法应当公开相关***信息。本案中被申请人只告知申请人相关***文件的证号,并未公开具体内容,属于未完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终,责令本案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信息答复职责。【胜诉结果】保定市***受理马先生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复议,作出如下决定:责令被申请人保定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履行答复职责。北京圣运律师|房屋***赔偿|土地***赔偿|***土地纠纷***耕地坚决不许基本案情:高先生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铺头村村民,为了落实***有关***、政策,经镇咨商小组批准,代表会讨论通过,委托贵合作社为申请人所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或)经营,并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依据该土地流转委托书的约定,原告委托被告为其所承包的农田进行流转(或)经营,用途为农业生产。但是签订协议以后,被告将原告同意流转的土地出租给了北京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却将原告的土地用来取沙卖土以及回填生活垃圾,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用途(农业生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模式逐渐被打破,农村集体土地的耕作方式逐步走向规模化生产。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了世世代代耕作的土地,但是出于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保护,绝不允许任何人对该片土地实施***行为。律师说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规范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律师,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和个人不得***。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委托合同中三方当事人的***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北京圣运律师|房屋***赔偿|土地***赔偿|***土地纠纷内蒙古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房屋强拆,当事人“房子被拆了,里面的东西都没有带出来,有虫草、首饰、鸡鸭、家具……什么都没带出来。就是把我老爹、老娘等人架出来了,接着就被强拆了。”李先生对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律师娓娓道来。【基本案情】2014年5月,***律师事务所,住在内蒙古包头市某区的李先生一家与“保成上元明府”的开发商达成了***安置补偿协议,即***后,李先生一家能得到房屋补偿款和一定的补偿金。然而口头的协议要落实到书面时,开发商便“概不认帐”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补偿房屋。“这期间我过,留了2次,我妻子留了一次”李先生如是说。情急之下,李先生一家找到了承诺“只为被***人和被征收人服务”的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为他们“讨回公道”。而后,在圣运律师的指引之下,李先生于2015年11月初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昆区分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保成上元明府”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以核实自己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某村的房屋因保城上元名府项目被强拆征收的合法性。然而这一申请直到11月的***后一天,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有如石沉大海。无奈,李先生只好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对此,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昆区分局辩称:我局已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尽管如此,被申请人却不能证明自己确实予以答复。***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判定: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令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圣运律师说法——该案中行政复议的合理性】信息公开是当事人对征收土地强拆案件进行***的重要环节,房屋所在区域被征用的合法性等相关信息是***中的关键性证据,房屋***律师,而***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容易使得“”中的“民”在行政***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地,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帮助收集获取有关房屋被强拆的相关证据,不仅有利于后续***进程的有利进行,也更利于督促***提高行政效率,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本案适用的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1)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原告,延长答复的期限***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内蒙古自治区***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1)第八条规定“行政尽管受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立即登记,并向申请人反馈《***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回执》。”(2)第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房屋***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房屋***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王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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