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查看)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赔偿|土地***赔偿|***土地******补偿安置合同条款***补偿安置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房屋估价;***安置办法;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几个方面。***人应当与被***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租赁房屋的,***人应当与被***人、房屋承***共同订立***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应当与被***人、房屋承***分别订立***补偿安置协议:(一)***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人选择***补偿的;(二)***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四)******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在我国***、***通则、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中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所有人要求***人对***房屋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是他们的法定权利,***人对所有人进行补偿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而且,***补偿是一种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律师,应该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北京圣运律师|房屋***赔偿|土地***赔偿|***土地***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律师收费,并需要对被***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人、被***人及其房屋承***:***人是指取得房屋***许可证的单位;被***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房屋承***是指与被***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城市房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和古迹保护。***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人给予补偿、安置;被***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房屋***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工作。区、县(自治县、市)***确定的房屋***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工作。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工作的***。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核发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房屋***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因建设需要***城市房屋的并需要对被***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取得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许可证。北京圣运律师|房屋***赔偿|土地***赔偿|***土地***圣运胜诉通告:一波三折,***胜福建省福清【委托人】:张先生等12人【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福建省福清市【案情简述】:张先生等12人系福清市高山交通运输公司内部干部、职工。为解决上述职工住房难问题,张先生等12人曾于1994年通过建房的方式,建设了职工住宅楼,******律师,并向公司缴纳了各项费用,只因福清市高山交通运输公司未协助职工办理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在张先生等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福清市国土部门便将福清市高山交通运输公司的用地和职工建房的用地的使用权合二为一,登记在高山交通运输公司名下。2013年,福清市作出《福清市关于收回福清市高山交通运输公司及福清市东张水库土地使用权的批复》(【2013】174号),同时收回了登记在高山交通运输公司名下的张先生等人的房屋使用权。据此,张先生等人多次和福清市商谈上述事宜,无奈福清市一直拒之不理。为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房屋***律师,张先生等人经过慎重考虑后,特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在王优银主任的指导下,张先生等人将上述批复诉至莆田市中级人民,但一审在时认定张先生等人未能提供相关的房屋权属证明,仅仅凭借提交的建房申请及福清市交通局《关于同意你公私共建综合楼和职工住宅工程项目的批复》时尚不足以证明和诉争批复具有利害关系,故莆田市中级人民予以驳回张先生等人的起诉。后圣运律师指导当事人上诉至福建省高等人民。【胜诉结果】:福建省高等人民在接到上诉状后,认定张先生等人与被诉行政行为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其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志规定,应予以受理,故***如下:一、撤销莆田市中级人民(2016)闽03行初227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莆田市中级人民受理。******律师-***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查看)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就选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B座9层,多年来,圣运律师事务所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王优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圣运律师事务所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姓名: 王优银 先生
手机: 13811117637
业务 QQ: 976542138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B座9层
电话: 010-61908088
传真: 010-6190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