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认证(SVHC物质高度关注)
REACH法规(SVHC物质高度关注)欧盟基于“预防原则”和“谨慎原则”,在2006年12月13日投票通过《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彻底统一了欧盟在化学品管理方面混乱的状态,将所有化学品的管理统一至这一个法规中。该法规的运行方式如下所示:REACH法规要求虽及其复杂,但对于中国的生产制造商或欧洲进口商来说,影响较大的是其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要求。对于满足REACH第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对于此类SVHC的物质,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一旦某种物质被认为满足上述条件,其将被列为SVHC物质,故此SVHC物质清单将持续更新,REACH15项测试/SVHC15物质项测试2008年10月28日首批15种SVHC物质公布REACH30项测试/SVHC物质30项测试2010年1月13第二批30种SVHC物质公布,于3月30日修定.REACH38项测试/SVHC物质38项测试2010年6月18第三批38种SVHC物质度公布.REACH46项测试/SVHC物质46项测试2010年12月15第四批45种SVHC物质度公布.REACH53项测试/SVHC物质53项测试2012年6月20第三批53种SVHC物质度公布.REACH认证测试热线:400-000-1015电子邮件:nps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