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代理公司服务介绍,联邦知识产权代理
世界各地专利检索系统的正确进入方法中国香港香港的专利保护的客体有标准专利、短期专利和外观设计。香港知识产权署网站,向公众介绍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种知识,可进行香港专利和注册外观设计的检索。收录范围香港知识产权署专利数据库中,收录了1997年6月27日后公布的专利说明书中国特别行政区现行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是《工业产权***制度》。入口方法通过***1知识产权局网站链接进入。发明专利的收录数据包括特区已批给的发明专利和已经公开的发明专利注册申请数据。专利的内容数据主要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具体视申请人/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语言而定。从审查周期来看,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3、5年是正常的,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较短,快的几个月,慢的也只要一年左右。实用专利和设计及新型的注册数据包括特区已批给的实用专利、设计及新型和已公开的实用专利、设计及新型申请数据,其内容主要为中文和葡萄牙语,具体视申请人/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语言而定。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关于美国知识产权的相关申请人可通过***1知识产权局***网站递交专利申请。然后依据相关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一般的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五个阶段。一、关于专利申请前的查询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日本专利申请/代理(国际版)国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查询二、关于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专利申请前需要准备一下材料: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三、关于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申请人将申请文件面交到***1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者专利分局专门受理专利申请。【诸如: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四、办理专利申请1、办理专利申请2、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3、提交申请并排列申请文件4、对于申请文件纸张的要求5、专利申请的受理6、申请文件文字和书写的要求7、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8、申请文件提交需要注意的事项9、受理通知书五、专利费用1、缴费日期的确定2、缴费注意事项3、申请费的缴纳方式4、申请费缴纳的时间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宣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十问十答|费减问答问:费减备案信息已确认提交,备案人类型填写错误,能否更正?答: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备案信息一经提交均不允许修改,备案人在预览时须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问: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应该多长时间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答: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系统会反馈一个具体的提交证明文件期限,备案人应该在该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文件提交至指1定的审核机构。问: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什么时候可以提交专利申请并请求费减?答:从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的次日起,申请人即可使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反馈的备案证1件号提交专利申请并请求费减:在提交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确定国际申请日的要求(条约A11(1))1.申请人根据其国籍或居所有资格向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中国***1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只接受中国的国民或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时,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中国,就认为已满足要求。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1件号。问:某单位现在享受70%的费减,在9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答:可以,该单位需要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审批合格的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该单位可以在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请求减缴尚未缴纳的费用。问:当事人于今年10月一次进行费减备案,用于请求2016年度费减,今年10月至12月又进行2017年度的费减备案,这种情况,是否要提交两次费减证明文件?答:专利费减备案系统每年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备案,即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可选择为当年和下一年度备案,如果同时选择为当年和下一年度备案,则只需提交一次证明材料,如果分两次选择进行备案,则需分别提交证明材料。问:费减备案的证明文件邮寄至***处后,备案人如何获知审核结果?答:费减备案审核结论作出后,系统会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备案人,备案人也可登录备案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申请人请求费减是否批准,以***1知识产权局发出的费减审批通知书为准。问:申请人在实体不变的情况下更名,是否需要变更备案信息?如何操作?答:对于审核合格的备案信息,如果申请人名称发生了变更,则允许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名称变更,可通过选择相应备案信息,点击“名称变更”进行办理。问:在有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部分申请人备案,部分不备案?如果新增申请人,在原申请人已备案的情况下,新增申请人是否可以不备案,直接提交证明材料?答:无论纸件申请还是电子申请请求费减,申请人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所有申请人均应满足费减资格。自9月1日起不再接受以纸件方式逐件办理费减业务。问:费减备案系统中联系地址/注册地址填写框中,选择下拉框中缺少某些市/区,例如新成立的工业园区/高新区,该如何填写?答:对于下拉框中没有相关选项的市/区,备案人可在之后的输入框中直接填写正确的地址即可。问:如何查询申请人是否已备案以及其审核状态?答:查询时可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在“费减备案查询”中输入“备案人名称和备案证1件号”,查询申请人备案信息和审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