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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房屋未经验收即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二是房屋验收时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三是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核验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前两种情况,房屋根本不允许交付使用。第三种情况,首先应通过检验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确定此前提下,买受人可依法行使索赔权利。据此,***服务,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应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服务咨询,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买受人对于一般质量问题,企业***服务,可以根据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服务机构,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予以修复。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根据《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住房限购政策的性质和合同解除的处理原则: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不予支持;经审查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企业***服务-***服务-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查看)由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提供。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服务”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鹰卓商务律师团队”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鹰和卓律所在***服务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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