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使用小常识:
(1)下列情况不许起吊:***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品、***器和***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2)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3)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4)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5)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6)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7)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8)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9)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10)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
起重机的维护***技巧:
一、钢丝绳:应注意钢丝绳断丝情况。如有断丝、断股或磨耗量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新绳。
二、吊具:吊具必须定期检查。
三、滑轮组:主要检查绳槽磨损情况,轮缘有无崩裂及滑轮在轴上有无卡住现象。
四、车轮:定期检查轮缘和踏面,当轮缘部分的磨损或崩裂达到10%厚度时应更换新轮。
五、制动器:每班应检查一次。制动器应动作准确,销轴不许有卡住现象。闸瓦应正确贴合制动轮,松闸时闸瓦间隙应相等。
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如汽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等。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操纵各控制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矮转向另一个方向。财政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走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不、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离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离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