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起重机由吊钩、起重臂、转台、底盘、配重、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工作机构、控制装置等组成。(1)吊钩:履带式起重机的取物装置。(2)起重臂:桁架式结构,用于支撑起升钢丝绳、滑轮组的钢结构。(3)转台:通过回转支撑安装在底盘上,在起重作业时可以回转。(4)底盘:包括行走机构和行走装置,可在负重条件下行走。(5)配重:安装在起重机回转平台尾部,确保起重机工作平稳。(6)动力装置:即动力源,为起重机提供驱动力。(7)传动机构:将动力传递给各个工作机构。(8)工作机构:包括卷扬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等。(9)控制装置:用来控制和操纵履带式起重机,实现行走、吊装作业。吊车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履带吊的安装。
起重机行走时,转变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变;因起重机在负载时对地面的单位压力较大,一般应在较坚实的和较平整的地面上工作。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履带行走装置容易损坏,须经常加油检查,清除污秽。因起重机在负载时对地面的单位压力较大,一般应在较坚实的和较平整的地面上工作。必要时,铺设石料、枕木、钢板或特zhi的钢木路基箱等,提高地面承载能力。
履带吊车起升高度 H起升高度是指吊车运行轨道顶面(或地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单位为m。通常用吊钩时,算到吊钩钩环中心;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时,算到容器底部。
1.下降深度h当取物装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与吊车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起升范围D起升范围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三、跨度 S跨度指桥式类型吊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
桥式类型吊车的小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小车的轨距。
地面有轨运行的臂架式吊车的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该吊车的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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