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劳动争议***服务咨询的行业须知
作者:【郑州安博】2020/8/2 20:20:26








此次疫***员较多,但是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但已被的人员吗?关于这一点,答案是不可以。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定,实施就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病原携带者和疑似。

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后被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实施任何就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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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疫情带来了对整个社会极大的影响,在这次疫情中不少人也遇到了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安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说一下这次疫情主要所遇到的南阳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所问题有哪些!

不少顾问单位咨询我们关于工资发放及怎么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的问题,结合目前防范疫情的背景情况,各地发布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是为了防控疫情采取的停产措施,不是为了增加员工休息休假,根本上是通过加大对人员流动的约束,来减少人群聚集,避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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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请我们的律师***来为大家讲一下劳动争议***服务,包括以下类型:

1、 南阳劳动争议***服务咨询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职和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福利、服务期、竞业限制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待遇、非因亡或患病待遇、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规定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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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年假天数一般是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来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员工入职、离职年休假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吧: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您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上的***问题的话,可以电话咨询【郑州安博】,我们是一家***为客户提供南阳劳动争议***服务咨询等的律所,拥有多个行业的***律师人才,能够为您提供的***问题解决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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