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劳动争议***服务信赖推荐「多图」
作者:【郑州安博】2020/7/31 23:40:11








这次疫情比较严重,对于企业的生产也有很大的影响,那么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的,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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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很多的企业员工都是来自***多个地区,又恰逢春节假期,大家都会选择回家过年,那么对于湖北籍或者近期有过湖北探亲、工作、旅居史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呢?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1)员工确诊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依法进入***期。

(2)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员工,根据《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者疑似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机构报告。因此,用人单位对于发现的疑似病例应立即向所在区的门进行报告。

(3)若员工未确诊也未疑似,建议用人单位安排14天的自行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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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次疫情的严重程度,很多人都非常担心的风险,那么复工返岗,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这三类员工,企业能不能辞退呢?

针对在隔离期间或***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三类员工,在隔离期间,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工作、重大客观情况、***期满)、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恰遇劳动合同期满的,应顺延至隔离期间结束为止。

虽然如此,不影响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有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第三十九条(员工重大过错)、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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