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劳动争议***服务信赖推荐 郑州安博
作者:【郑州安博】2020/7/7 4:42:37









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在的趋势就是居家办公。那么复工返岗,企业可否要求有风险的员工居家隔离(如在家办公、待岗)?如何发放工资?

根据《防治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现疑似新型应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其他非疑似而只是有风险的员工,企业可以协商临时安排在家办公,工作地点临时变更,企业按照正常工作发放工资。

如需待岗,又因病无法定待岗依据(比如相关***部门发出的隔离通知),因此企业可与员工协商待岗,并签署形成书面的待岗协议,包括待岗时间、待岗薪酬待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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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次疫情较为严重,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要求,很多地方都会采取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的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基于安全考虑,能否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呢?

这一点其实是不可以的。《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因此,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实施并报上一级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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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复工要求,很多的员工开始从***各地回到工作的地方,那么对于从***疫情地区或途经***疫情地区返岗员工的复工,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防治法》相关规定,从***疫情地区或途经***疫情地区返回的员工,属于被隔离范围,企业可以暂时拒绝从***疫情地区或途经***疫情地区返回的劳动者复工返岗,要求进学隔离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员工应依法予以配合;但,在***隔离观察期满,经确诊的,企业应当接受其复工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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