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延迟复工情况,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工资发放问题了,关于这一点,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应该注意的事项吧:
关于员工工资的具体***方式,还是需要看各个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和人力资源制度内容,如约定对应薪酬是否与实际到岗办公挂钩,绩效工资的发放条件等,除此之外,如果延期复工时间较长,可针对此问题召开职工或全体员工会议,对企业hr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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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各地***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那么针对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呢?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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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返岗,对于一些员工因担心疫情而拒绝上班,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
上班劳动是员工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主要的义务,员工担心疫情并非不上班的合法理由,因此,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或不服从管理安排进行处罚,严重情形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直接予以解雇。
当然,企业有必要做好相应措施以确保复工返岗工作,包括依法进行卫生安全防护措施、妥善安排员工宣传沟通。
员工担心安全问题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合同及***的规定,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复工的步伐。如果您有关于济源劳动争议***服务电话等方面的疑问,欢迎您电话联系【郑州安博】进行详细的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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