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年假天数一般是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来算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员工入职、离职年休假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吧: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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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的问题是金水区HR***服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那么工资发放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形式按月***给劳动者本人。小编在未看到这个条文之前也是很吃惊,竟然对工资***形式有规定,还以为只要企业给了等价的东西也是可以的。同时呢,我们可以看到工资***还要按月***,而且在《工资***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了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的工作日***。工资至少每月***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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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无疑对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其中受冲击较大的便是多数的中小微企业了,这些企业一边需要承受短期内无法开工,没有营业收入以及租金等经营方面的成本,另外还面临员工无法照常复工但却需要***工资待遇的压力。
相关通知出台后,问题随之而来。不少顾问单位咨询我们郑州安博律所关于工资发放及怎么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的问题,结合目前防范疫情的背景情况,各地发布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是为了防控疫情采取的停产措施,不是为了增加员工休息休假,根本上是通过加大对人员流动的约束,来减少人群聚集,避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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