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员较多,但是人数也在不断增加,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曾经患有新型冠状病毒但已被的人员吗?关于这一点,答案是不可以。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定,实施就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病原携带者和疑似。
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后被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实施任何就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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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想必很多员工都不陌生,因为工作量增大不可避免,那么加班工资的基数应该怎么确定呢?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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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延迟复工情况,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工资发放问题了,关于这一点,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应该注意的事项吧:
关于员工工资的具体***方式,还是需要看各个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和人力资源制度内容,如约定对应薪酬是否与实际到岗办公挂钩,绩效工资的发放条件等,除此之外,如果延期复工时间较长,可针对此问题召开职工或全体员工会议,对企业hr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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