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复工期间,大家听到较多的应该就是居家办公了,那么在延迟复工期间,员工不服从企业居家办排,企业是否可以处罚呢?能不能扣减工资呢?关于这方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此次延迟复工为***因防疫需求而作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性,企业应当遵守,居家办公的安排属于工作内容或工作方式或工作地点等临时变更,原则上应双方协商一致。
员工不服从企业居家办排应区分不同情况:因疫情防控需要,且属于本职工作,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企业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基于决定为强制性,若员工拒绝居家办公,企业因此而进行处罚或扣减工资是没有依据,且不符合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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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的安排,企业需要完成生产任务,安排员工加班,员工能不能拒绝呢?员工拒绝的话,企业又能否作处理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等特殊情形的;无需员工同意,企业有权安排员工加班。
如果员工拒绝的,属于违反***规定,企业有权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依照规章制度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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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症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这一点是可以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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