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各地***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那么针对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操作呢?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规定强行复工。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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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症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这一点是可以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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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牵动着***人民的心,今年可谓是大家集体过的相当特殊的一个春节了。在此形势下,延期复工这一问题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期我们也接到了很多顾问单位关于延期复工的hr合规方面的咨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延长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和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
延长假期是特殊的休息日,而延迟复工是***采取的紧急措施。
一个工资***周期内,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工资。
至于,劳动合同未规定的绩效考核奖金等,则可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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