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起重机械厂家定制生产基地「多图」
作者:三马起重2020/3/25 11:43:54

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以1.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以2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不应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开口度的增加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0.25%。

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吊钩低应力区打印标记,包括额定起重量、厂标或厂名,检验标志、生产编号等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起重机使用于新疆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细格栅间及沉砂池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起重量为5.0T,起吊高度为9.0m,安装在细格栅及砂水分离间内,总共2台。

  二.编制依据

  1.《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278-98

  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资料

  二.施工程序及相应措施

  (一)施工流程

  (二)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到货验收

  (1)开箱检验必须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供货单位代表及施工单位代表共同参与进行,开箱检验前必须具备以下技术资料:

  A.设备技术文件

  B.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C.设备装箱清单。


(2)开箱检验应检查以下内容:

  A.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B.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现象。

  C.开箱检查完毕且合格后,填写开箱检验记录。

  2.基础验收

  (1)设备安装前,应对轨道基础进行中间交接,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轨道基础的测量报告、基础标高、中心线标记等完整的竣工资料、会同监理及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基础的外观和外形尺寸进行检查。

  (2)基础表面应有明显的中心线及标高线,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漏筋等缺陷。

  (3)设备基础中间交接完成后,有关单位应在中间交接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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