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受理窗口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a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行政管辖;
b申请事项是否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c是否按《业务办理告知单》完整提供下列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的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相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食品生产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许可部门工作要求
按照许可工作规定、程序、要求办理许可事项。
工作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
对许可各环节实施记录 ,填写许可流程记录表。
食品生产许可受理人员按照《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四条办理,符合条件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多年来,坚持“诚实守信、用户至上、方便快捷”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为服务承诺,为客户提供“***、周到、快捷”的QS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咨询认证***服务。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生产场所不得为住宅和耕地。
生产食品添加剂产品的生产场所不得为住宅和耕地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该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
(2)租用建筑物的,提供租赁期限在五年(含五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场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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