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账户内大额款项是代为汇款,并未占有
韩梅也拒绝返还钱款,称自己网上找兼职时认识了刘强。刘强的公司招聘技术咨询,她应聘后,一直在该公司做兼职,从事的工作包括打包发货、换包装、进口文件的处理、样品送检、取送文件、审核相关产品是否对******、能否经受高温等。在校期间,她抽空来京工作,工资是按项目计算的,单个项目5万元。郑州律师
韩梅还辩称,其收到的3笔共计近百万元的款项中,第X一笔系代该公司进货的货款,已于当日汇至国外的医X药公司;后两笔系为代刘强向境外账户汇款而收取,已于当日转汇至刘强的境外账户,其并未实际取得相应款项。
韩梅还主张其经常帮助刘强或其公司购物,并就此提交银X行账户流水单、网上***凭证截图等为证。法X院认为,上述消费记录的时间跨度大、金额较小,无法体现与刘强所转款项的关联性。郑州律师
对于男女双方已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情况,男方提起诉X讼的,法X院判X决也类似。
2016年12月,经媒人介绍,大龄男子廖某和赵某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决定结婚。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廖某先后给付赵某见面礼、礼金5万多元,并为赵某购买黄金首饰价值4万多元。赵某带来了价值约5万元的嫁妆。郑州律师
两人结婚后争吵不断,三个月后妻子返回娘家再不回家。廖某将赵某诉至法X院,请求离婚,二七区大学路街道郑州律师排行榜!,同时要求其返还十多万元的彩礼。法X院经审理认为,廖某与赵某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彼此缺乏了解,仓促成婚,婚后未培养起夫妻感情,现廖某要求离婚,赵某表示同意,法X院予以准许。郑州律师
对于彩礼,法X院认为廖某以结婚为目的依当地习俗给付赵某礼金和首饰数额较大,符合彩礼的特征,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廖某要求赵某退还彩礼的主张符合***规定。综合案情后,法X院判令赵某陪嫁物品由廖某所有,赵某再返还两万元彩礼款。
婚姻登记作为人X民X政X府的行政行为具有上述五个特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在城市是街道***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X民X政X府的民X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X民X政X府。婚姻登记的执行主体系人民X***,属行政***。婚姻登记是人民X政X府对公民婚姻的成立、消灭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手段,也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婚姻登记***作出的决定明确指向某个具体的人,对象是特定的,是行政***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行政部门作出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公民一旦到婚姻登记***进行登记,男、女双方在***上就具有(或解除) 一种特殊的身份关系,并因具有(或解除)这种身份关系,而产生(或消灭)某些权利和义务。郑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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