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品混凝土已在我国很多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普及应用,极大地提高了施工效率,降低了成本,减少了人力及物料的浪费和环境污染。但中国干混商品砂浆的应用还呈现滞后状态。 鉴于此种状况,1999年原***建材局将“聚合物干混砂浆”列为2000年***发展的新型墙体材料(见《新型建材及制品发展导向目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0年10月1日施行)中阐明,***鼓励发展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中规定:要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直辖某某省某某市,沿海开某某市及旅某某市从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其某某市自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2007年6月6日,***、***部、建设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在部某某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北京等某某市从2007年9月1日起将正式启动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工程中将使用预拌砂浆,其它117某某市也将于今后两年分期分批实施“禁现”,这是***、建设部等部门继2003年在***部某某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后,推动散装水泥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是贯彻2005年***提出的“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能减排的一项实际行动,工作意义重大。按照《通知》要求,从2009年7月1日起,***又有长春等84某某市(第三批)开始砂浆“禁现”。至此,***已有127某某市开展砂浆“禁现”工作。这正是沿海地区发某某市和内陆某某市大力发展商品干混砂浆的大好时机。由***和***经贸委联合下发的财综[2002]23号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发展干混砂浆可以享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贴息***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