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由于依靠环境与设备监控、安全防范、通信、预警与报警子、智能巡检及管控一体化信息平台等多个不同功能的系统,或者由于产品提供来自不同的厂商,在数据交换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造成接口众多、访问性差,容易形成一个个的“信息孤岛”:
(1)传统监控采用人工管理模式,地下综合管廊支架,运营管理成本高,管理水平与管理质量也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2)***多头管理、分散操作易产生各种问题;
(3)解决紧急事故发生时易相互推诿、扯皮;
(4)市政设施管理的运维监测监控能力、应急调度指挥能力、综合业务能力很难提高;
(5)管廊监控视频、监控数据类别不一,各系统间信息孤岛导致相关部门决策困难。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217-2007)第5.2节有关规定,当遇到下列情况时,电力电缆应采用电缆隧道或公用性隧道敷设:
一、同一通道的地下地下电缆数量众多,装配式综合管廊,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二、同一通道的地下地下电缆数量较多,昭通综合管廊,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穿越公路、铁路等地段,宜用隧道;
三、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与较多电缆沿用同一路劲有非常高温的水、气和通信电缆管道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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