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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海绿洲环保科技】为您分析:危废处置回收的相关知识
***废物经营单位普遍存在设施落后、管理人员素质低、***废物利用处置缺乏记录、无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管理混乱等问题。贮存环节环境风险较大,个别企业***废物贮存不符合***要求,存在***废物混放、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废物超期贮存等问题。
监管水平难以体现。一个区域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水平如何,可以很直接地通过空气质量监测站和出境断面水质反映出来。但是***废物治理的成效难以体现在环境质量上,考评缺乏依据。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危废处理行业市场前瞻与***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各省(区、市)颁发的***废物(含医废物)经营许可证2034份,***危废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达到5263万吨/年,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来看,2015年***废物实际经营规模为1536万吨,为核准利用规模的29.18%。危废许可证处理资质和市场需求的错配导致资质的整体负荷率低下。
危废产生单位超期储存***废物应向环保部门申报。对无***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危废产生单位贮存危废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控制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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