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发改委、环保部、***、***质监总局、***、***、***能源局联合下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以下简称“《方案》”),规划到2018年,推广***锅炉50万蒸吨,***燃煤锅炉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不足5%提高到40%;淘汰落后燃煤锅炉40万蒸吨;完成40万蒸吨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推动建成若干个***锅炉制造基地,培育一批大型***锅炉骨干企业;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6个百分点,形成年4000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减排100万吨***、128万吨***、24万吨氮氧化物。
我国锅炉以燃煤为主,其中尤燃煤工业锅炉保有量大、分布广、能耗多、污染重。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在用工业锅炉达到46.7万台,总量178万蒸吨,年消耗原煤约7亿吨,但整体能效水平较低,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数据显示,燃煤工业锅炉年排放***、***、氮氧化物分别约占***排放总量的33%、27%、9%,近年来,我国出现的大范围雾霾天气,与燃煤工业锅炉区域高强度、低空排放的特点密切相关。“十一五”以来,我国加大了锅炉节能和污染控制工作的力度,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来说,我国工业锅炉还存在技术装备落后、经济运行水平不高、燃料匹配性差、环保设施不到位、政策***不完善等问题。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工业锅炉单台平均容量仅为3.8吨/小时,其中2吨/时以下台数占总锅炉总数的66.5%,锅炉实际运行效率不足60-65%,而10吨/小时以下锅炉大多没有安装环保设备设施。上述现状已严重制约我国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的实现和经济社会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方案》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燃煤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建立***引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推广***锅炉、淘汰落后锅炉、实施工程改造、提升运行水平、调整燃料结构为主要手段,强化***标准约束,加强政策激励,推进能力建设,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协调统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方案》提出了七项改造内容:一是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加快推广***锅炉;二是由***发文加速淘汰落后锅炉;三是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四是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五是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六是推动***锅炉产业化;七是推进燃料结构优化调整。
为了确保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的四项要求。一是要求各级***完善***标准体系上保障方案实施,从***上增加强制性要求,从标准上来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二是要求各级***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原则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工作。三是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体系、节能监察体系和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取得实效。各地要把实施工程作为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扶持政策,狠抓落实,强化监管。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标准,增加资金投入,开展能效对标,确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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