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整治,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组成部分。3月25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为推广清洁能源使用,促进我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本月中旬我市制定了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计划2015年3月底前,完成市区、县城区以及城市周边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用煤或其它高污染燃料的生活小锅炉淘汰和验收工作。生活小锅炉是指豆腐店、畜禽宰杀等以供热水(蒸汽)为主的锅炉、茶水炉。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县城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能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淘汰任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能源区)是指主城区、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狮子山城区、西湖新区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二类工业用地区域。2015年底前,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上工业锅炉、电力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达标排放。据了解,自2014年起,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窑炉。
***通达区域实施煤改电、***、液化***、脱硫煤气、改热水配送或拆除关闭等措施淘汰锅炉;***未通达的城郊结合区域暂不能实施以上整治措施的锅炉,可以采用新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替代原有燃煤锅炉,并以生物质成型材料为锅炉燃料。
按照“企业(业主)承担为主,***适当补助”的原则,设立锅炉更新替代、整治的专项补助资金,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者拆除关闭的企业(业主)予以资金补助。
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为加强整治工作***,我市成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负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整治目标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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