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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讼2020/10/17 2:54:03






婚前财产在婚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演变

  比如,婚后将婚前存入的***存款取出,购买了一架钢琴。那么,这架钢琴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再比如,婚后将婚前的存款取出,又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在离婚时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上两个问题,就涉及到了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演变,即婚前财产基于使用价值的交换,在形式上从一种财产形式转化为另一种财产形式之后,是否会发生所有权性质的转变,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目前的***精神和人民相关解释、解答,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本着“万变不离其宗”为原则,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的变化,不能改变其个人财产的属性。但是应提醒当事人的是如果不能举证婚后财产来源于婚前,或婚后演化过程中,由于自己有意或无意的***行为,已经改变了个人财产的性质,则不属于上述范围。比如,婚后将婚前存款取出购房,在产权证上写上了配偶的名字,这一***行为意味着自己又将房产与配偶共有的合意,在面临再次离婚时,即使声称自己不懂***、没有这个意思,或是被配偶‘逼’着写的,也一般会被认定是共同财产。所以,再婚时当事人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财产归属状况并作出一定的证明来保证这些属于个人财产。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真实?

首先,判断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真实,也就是需要当事人证明此聊天记录的实际控制者是对方当事人。若对方当事人否认聊天者是本人,或者微信聊天账号并没有实名认证,那么就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了。例如对方的微信头像是本人、微信朋友圈的照片能够证明本人在使用此微信账号等,当然也不能确保一定会采信,具体程序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其次,判断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是否具有关联性。使用微信聊天的时候总会使用“好的”、“嗯嗯”、“哦哦”等简短的回应词或者相应的动画表情,但是这种词语或者表情并不能单独证明对方认可并接受你的话。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若想被采信,其内容中一定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是含糊其辞或者是模糊的表达。 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内容一定要是合法合规的。杨志峥律师提示,在实践中,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导致一般情况下电子证据的主体和内容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当遇到相关问题时,为了使证据能够被采信,委托相关******律师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去采集相应的电子数据证据。


辩护律师需要一定的标准

辩护律师,不仅要有辩护思维,更要有民商事思维,才能打通关。这尤其表现在质证环节,实践中,绝大部分案件开庭前检察官都不会提前给辩护人举证目录提纲,然而,民事案件中却有清晰的证据目标(证据名称、证明内容、证据形式)。既然如此,没有条件我们就要创造条件,在开庭前,自己预想证据举证目录(总结类案规律),抽离本案核心证据项,然后逐一列举、比对,做成证据目录和摘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辅助我们的庭审,让我们的庭审更和,因此,以上需要一定的标准,在我看来就是要做到:概读 精读 点读。所谓概读就是浏览卷宗,精读就是一项一项阅读,点读就是对重大证据细致化拆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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