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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讼2020/10/5 9:13:41






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资产查询

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资产查询:

人民、中国***业监督管理关于联合下发《人民、***业***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的通知,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人民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及其他***资产采取查询、、扣划等执行措施,可以通过专线或***网络等方式与***机构进行网络连接,向***机构发送采取查控措施的数据和电子***文书,接收***机构查询、、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尤其是近年来,***宝、移动***、微信***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执行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查封、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措施。


离婚哪些情况可申请回避

离婚哪些情况可申请回避,离婚回避需哪些证据 一、离婚哪些情况可申请回避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即为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和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离婚回避需哪些证据 1、未经批准,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夫妻一方在从事、等活动中所负***,第三人主张

夫妻一方在从事、等活动中所负***,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从事等活动,不属于夫妻共同***,另一方不用参与还债。

注意:除了这两条外,也有一些其他情况,一方所负***不属于夫妻共同***。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人与***人明确约定为个人***的,其他的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等,都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虚构***,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这种事情很多,如,夫妻一方拿出借条,称是夫妻共同***,要求一起还债。如果是恶意第三人,虚构***,转移财产的,不会支持。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真实?

首先,判断微信聊天记录是否真实,也就是需要当事人证明此聊天记录的实际控制者是对方当事人。若对方当事人否认聊天者是本人,或者微信聊天账号并没有实名认证,那么就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了。例如对方的微信头像是本人、微信朋友圈的照片能够证明本人在使用此微信账号等,当然也不能确保一定会采信,具体程序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其次,判断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是否具有关联性。使用微信聊天的时候总会使用“好的”、“嗯嗯”、“哦哦”等简短的回应词或者相应的动画表情,但是这种词语或者表情并不能单独证明对方认可并接受你的话。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若想被采信,其内容中一定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是含糊其辞或者是模糊的表达。 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内容一定要是合法合规的。杨志峥律师提示,在实践中,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导致一般情况下电子证据的主体和内容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当遇到相关问题时,为了使证据能够被采信,委托相关******律师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去采集相应的电子数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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